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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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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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农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的伤害事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各处室应当长期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学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当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全校师生有义务及明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第六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尽可能的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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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
第七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范围包括
(1)教育教学活动伤害即课堂教学、校内外实习、实验实践课、体育课、自习等;
(2)文体活动即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和班级举办的各类活动;
(3)劳动卫生伤害即学校统一按排和组织的如植树,修路,会场布置、打扫卫生等;
(4)课余活动造成的伤害包括一般生活中的伤害和违纪造成的伤害。
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伤害,学校及学校相关处室和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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