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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学生的安全工作,增强全校教职员工的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学校整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水平,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人的认定
全校干部和教职工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园周边,无论是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还是组织学生校内各种活动,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只要是第一时间正在或赶到学生管理、安全事件发生现场的人员,就是该事件的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首问责任人在事件发生时,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 、要尽最大努力制止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2 、对于首问责任人能够现场处理的事件,要积极主动地妥善处理。
3 、对于首问责任人不能现场处理的事件,要在控制住该事件局面的同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
4 、在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汇报该事件发生的经过,如情况需要,首问责任人还必须协助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处理该事件。
三、责任的追究办法
全校干部和教职工都要高度重视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首问责任人。一旦成为首问责任人,就必须履行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如果发生学生管理和安全事件,由于首问责任人不履行职责,不闻、不问、不管,给师生造成伤害,给学校造成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学校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经济赔偿、本年度不得评优晋级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此责任制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 开始生效。
陇南农校
二〇〇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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