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页   学校概况   教学管理    招生就业   职业培训   继续教育   党团建设   学生天地
   
 规章制度
陇南农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陇南农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陇南农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陇南农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学生公寓的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自二 00 年月日起至二 00 年月日止。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公寓的日常安全和学生纪律管理工作

2 、严格门卫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坚持出入登记制。

3 、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

4 、未经批准,学生不得晚归和夜不归宿,严禁校外人员在学生寝室留宿。

5 、带出学生公寓物品需有效证明到管理员处登记备查,管理员有权扣留无证物件,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或有害公寓安全、卫生的物品和宠物带入学生公寓。

6 、严禁学生向窗外乱扔任何物品。

7 、严禁学生酗酒、打架斗殴、严禁将管制刀具、枪械带入寝室。

8 、管好学生个人物品,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关好门窗,保管好物品,防止被盗、丢失。

9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严禁学生私拉乱接电线、私改灯具、私自修理供电设施;严禁在寝室使用蜡烛、煤油灯、酒精灯、液化汽罐;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炒锅、充电式应急灯等电阻性电器;使用蚊香远离易燃物;严禁在楼道内燃放鞭炮、焚烧纸屑杂物;严禁破坏和盗窃各种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龙头、消防水带、消防管道;发现火灾或火灾苗头及时处理、报告或拨打 “ 119” ;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住宿和国家财产安全。

10 、积极配合协助公安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三、考核办法

1 、考核检查由政教处组织实施,不定期抽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2 、考核及奖惩办法根据公寓管理人员量化管理规定执行。

 

政教处盖章:

 

政教处负责人(签字): 公寓管理人员(签字):

2008 年 月 日 2008 年 月 日

 

              (下一页)
           陇ICP备05003707号 
              邮编:742500 联系电话: 0939-3201746
             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开发区 
             主办:陇南农校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