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
为加强对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切实做好我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订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与学校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技能教育和创新教育。
二、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职业岗位(群)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及相应知识,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三、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
制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2.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
制订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根据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实际,特别是陇南当地实际,在保持核心课程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的设置或有关的教学内容,体现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成果,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计划相对稳定性的关系。要对本专业所面向的职业岗位(群)进行针对性的分析,以目前与未来职业岗位(群)所需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求为导向,围绕培养目标对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专业技能的要求,建立以应用为主旨的教学内容。
3.强化能力原则
制订教学计划要充分重视学生能力培养的特点,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通过各专业科(部)的讨论和论证,使教学计划既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又能体现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使学生获得较系统的职业技能训练,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四、基本内容
(1)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3)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4)课程设置。
(5)几点说明
(6)六、附件
附件一、×× 专业学分制教学计划进程表
附件二、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三、××专业学时学分分配表
附件四、××专业教学周数分配表
五、课程设置
第一类:公共基础课(占总学时20%左右)
1、任务: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打好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和接受继续教育的基础。文化基础课的教学应加强基础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并与学生生活和社会紧密联系,其内容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
2、课程:德育课、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数学、体育、就业教育与指导等。
第二类:专业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内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占总学时43%左右)
1、任务是:向学生传授从业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职业品质、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2、专业课程要按照职业岗位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进行设置,突出其综合性和应用性。
第三类:公共选修课(任选课):根据需要开设: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与体育类和经济与管理类等选修课或专题讲座。(占总学时7%左右,共计6学分)
第四类: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习、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占总学时30%左右)。
六、有关规定
1、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计算:
理论教学周第1学期周课时控制在18-26学时;2-4学期控制在22-24学时,实践性教学周按30节计算。
计划学时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指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2.各专业根据不同教学要求可在相应学期安排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
3.三年制专业的实践教学(含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和不单独开设的实验课)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五年制(高职)专业的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30%。
4.第五、六(七、八)学期各专业根据情况可不安排理论课程教学(即2+1模式),统一进行毕业实习实训和(毕业设计(论文))。
6.第一学期教学周数为18周,安排一周军训和入学教育,最后一周为考试周,第二至第五学期(五年制的第五、六学期)教学周数均为20周其中第20周为考试周,第六学期(五年制的第六学期)教学周数为16周,各专业班级每学期考试课程门数不超过四门,其他为考查课程。
7.
三年制各专业教学总学时应控制在2600-2800学时,五年制各专业教学总学时应控制在3900-4200学时,三年制各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600—1800学时为宜,五年制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3000~3200学时为宜。
8.实行一本多证制,各专业学生总体要求在毕业前获得与专业相关的1—2种职业资格证书。
9.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法律文件,是保证教学质量的纲领文件。同时也是各专业科(部)进行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它关系到未来几年各专业科的专业发展。因此请各专业科高度重视,制订教学计划、修订方案时要认真调研,充分论证,仔细核对,力求其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0、专业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与样式:
以教务处提供的样式进行,电子格式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
七、公共课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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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期及周学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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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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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济常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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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哲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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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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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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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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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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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体育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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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英语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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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就业教育与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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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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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语文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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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数学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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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计算机应用安排在第1学期或第2学期开设,保证总学时为140课时左右,便于二年级分专业;
甘肃省陇南市农校教务处
二O0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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